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权健维特塞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权健维特塞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维特塞尔在世界杯上的出色表现吸引了包括多特蒙德在内的多支球队青睐,由于天津权健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维特塞尔出走转会多特蒙德,可以说天津权健吃了个哑巴亏,本赛季天津权健的中超之路会很难走,但是维特塞尔在29岁正值巅峰期追求更好的舞台证明自己也确实无可厚非。
既然事情已经尘埃落定,多说无益,但是关于维特塞尔高达2000万欧元的转会费,以及中国足协的调节费一事还是可以说上一说,我个人认为很奇葩。在去年天津权健为了引进莫得斯特就使出浑身解数很好的规避调节了转会费,采用先租借后买断的形式引进了德国铜靴中锋。
谁料莫得斯特竟然闹情绪要求涨工资,天津权健答应后莫得斯特状态全无,这个亏吃大发了。而今年同样的事情又发生天津权健身上,出于世界杯发挥出色,多特蒙德签约维特塞尔并触发违约金条款。2000万欧元即题主所说的1.58亿人民币,但是中超联赛规定的调节费为1.13亿,尴尬的事情又发生了,这次维特塞尔以及多特蒙德也许不会付给天津权健差价了。
原因也许是足协规定了转入调节费为1.13亿不假,但是并没有规定转出限制,你说尴尬不,这个天津权健或许再次吃了个哑巴亏。正如球迷所说的,调节费的性质如果类似罚款,那就不用退。如果类似押金,那是要退的。也许是吧,不过这次小编并不看好权健了。
恐怕多出的调节费再退回权健是不可能的,中超调节费政策中并没有这一条款。但我觉得可以采取一个折中方案,既弥补了权健的损失,也使得调节费更加完善。
简单来说就是已经上交的调节费不用退回,
多出的部分数额可以在权健下一次引进外援时使用,如果下次权健引进的外援转会费为2000万欧元,可以不用再上交调节费,如果超出2000万欧元,只需要上交超出的部分即可。
这样一来,既保护了权健的利益,也同样保护了其他中超球队的利益,应该会受到中超俱乐部的欢迎。
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这样一来,有的俱乐部高价引进的外援,不适应中超,随时可以换人,而不用白白的养着他们。
不然的话,权健恐怕就没得玩了,维特塞尔刚走,又传出莫德斯特想离开的传言,而权健又刚刚为莫德斯特上交了调节费,如果再换外援,还要上交调节费,实在不合理,也打击投资人的积极性。
任何一项政策,都是在不断改进中得到完善的,调节费的本意是不让俱乐部盲目花钱,而不应该成为俱乐部多花钱的政策。
应该采取一些政策对中超俱乐部进行保护。
让足协退钱?!
呵呵了我就!
这怎么可能?!
别的不说了,我就说一个事儿:
当年沈阳队买通裁判周伟新做球做掉国安,引起了国安队的强烈反弹!进而罢赛,国安被扣除三分,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为此,国安为首的几家俱乐部还发动了著名的G7革命。最终由于保皇党山东鲁能俱乐部的临阵倒戈,造成了革命失败!也是至今管办不能分离的原因。事后通过政府对足坛的反赌扫黑行动中,当值的主裁判周伟新被判处有期徒刑。至今那30万元人民币罚款也没见足协退还给国安俱乐部!这哪是罚款啊,根本就是抢劫!另外,09年长春亚泰夺冠,也被证实当时有部份裁判收受贿赂,保长春亚泰夺冠,至今当年冠军奖杯,足协也没有还给国安俱乐部!
这个问题问得好,其实超出的调节费个人认为真的要退回去给出售球员的俱乐部部。现在这个调节费给人的感觉就是足协只进不出,只会罚没有奖。
当然这次维特塞尔给多特蒙特直接用违约金买断,就是权自己的操作有问题导致这个失误,并不能说是足球的错,但别人通过球员得到了的转会费,又不能算进下一个球员的转会费帐务之中,如果稍后权健又买入一个球员,那怕只有1.2亿,那都要交调节费。但实际人家的收入还是有盈利的。所以这种情况之下这个政策就有些不公平了。
同样,如果一个球会在季前卖了半队主力,收入了2亿转会费,但卖了人总得要买些人回来打比赛,本来用这收回来的2亿可以买几个球员了,但问题如果其中一个球员1.5亿的话,那么还要上交调节费,等于可能原来收入的2亿原都不够给调节费。
其实如果同一个赛季同一个转会期--卖人的收入能支付后续买人的收入,无论买入的球员有没超过这个调节费限额都不应该征收,如果要征收的话,那就要退回之前在别的俱乐部部收回来的调节费给转出的球会,这样公平,不然在这些不公平之下,中国足球如何能成长起来呢。
这问题的问主,可能不懂调节费的出台初衷和中国足协的管辖范围。
调节费是中国足协作为中国足球的管理者所实施行业内部的规范措施,主要是为了抑制中国的俱乐部盲目高价买人,中国足协还没有那么大的能耐管到国外的俱乐部买人,而且也管不着别人的俱乐部怎么花钱。
如果规定要收国外俱乐部的调节费,估计别人又得翻查条文,去查核中国足协这样是否超越了管理范围,毕竟国外俱乐部是不归足协管,他想多高价买球员,也轮不到中国足协来管。
所以中国俱乐部买人,是归中国足协管,价格过高了,要收调节费,莫德斯特就是一例,但是国外俱乐部买人,是国外俱乐部的行为,例如多特蒙德买维特塞尔,要收调节费也是德国足协收,德国足协不收,中国足协也不能收,所以维特塞尔的转会,没有产生调节费。
也不可能存在退还调节费的事情。
所以这问题里面说的什么超出退还的事,是不存在的。
多特蒙德买维特塞尔多少钱,权健就会收到多少钱,足协不收调节费,但税务部门可能会收税。
因为调节费类似一种行业内部的罚单,罚没了就没有了,至于有传闻说足协研究对于中超俱乐部搞女足等支持,或者从调节费退还部分着手,这都是传闻,足协目前还是看着各俱乐部买人等收钱。
它并不是一种保证金,不存在双向流动的机制。
保利尼奥和维特赛尔都很强 应该说之前保利尼奥更加的强于维特赛尔 只不过现在保利尼奥混迹的是中超 人家维特赛尔踢的是欧洲五大联赛 一个越踢越高 一个越走越低 就好比咱们中国的那句老话:跟臭棋篓子下棋 越下越臭
维特塞尔这名打开天津权健潘多拉盒子的叛将,就不要拿来和我们的中超劳模外援暴力鸟比较了,说句实在话,ZTM恶心人!
拿着权健的丰厚薪水,受着优厚的待遇,世界杯之后直接不再归队,非常不道德地走人,区区2000万违约金看来就是之前早就设计好的套路,可能压根就没想在此停留多久,骨子里满满都是对中超的蔑视,更不会顾忌球队的身后走势,像甩旧衣服一般一脚蹬开了新东家,扬长而去!这种不讲职业道德更毫无人性化的白眼狼,随后引发了权健另一名外援莫德斯特更加猖狂的胡闹,赤裸裸败坏中超形象,有恃无恐私自离队,大放厥词造成许多负面影响,让全世界看中超的笑话。完全没有一颗尊重俱乐部东家,尊重职业操守的职业风范,对中超形象造成极大影响。也对某些缺乏职业操守的外援造成蛊惑,煽动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一直以来,总有一小部分外援在抹杀丑化中国足坛形象,一边狂挣东家的大钱,一边返过身去骂娘,这是啥事呢。
他们真应该向保利尼奥学学!暴力鸟自身的职业态度真没得说,在中超赛场不但勤勤恳恳,踢球干干净净,从不和人耍横斗气,冲撞后都会主动伸手示意,浑身散发出一股正能量气息。保利尼奥是一位世界级后腰球员,有着一个赛季连轴转不停息的钢铁身体,攻防俱佳,是标准的B2B球员,其突然的后插上攻击能力最为拿手,也屡试屡爽。能从中超平地起高楼高就西甲豪门巴萨,非常能说明问题。杀入高手林立的豪门,还能在合适的时期不断进球,再次证明保利尼奥不仅仅是中超小舞台的巨人,完全有足够的实力立足五大联赛主力阵容。
保利尼奥这位球员受人欢迎,还表现在他的高情商,处处维护东家俱乐部的形象,绝不会信口雌黄胡喷乱喷,也就不难理解恒大为啥在困难时期及时请回保利尼奥勤主救驾。保利尼奥回归后,迅速和塔利斯卡、高拉特组成了秋风扫落叶一般横扫中超的高宝塔组合,球队止跌反弹高速追赶,虽然最终屈居上港之后与冠军失之交臂,但保利尼奥对球队的作用使得新赛季恒大再次签下了这位功勋球员。能二度回归,说明保利尼奥在俱乐部心中的地位!
一直以球品、人品遥遥领先中超的保利尼奥,因为自己高度的职业风范和态度,在球迷心中享有无限追捧。
拿维特塞尔来和保利尼奥作比较,比利时蓬蓬头真的是不配,让我们对他远而敬之吧,因为他的垃圾行为注定了他在中国球迷心中的地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权健维特塞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权健维特塞尔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